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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下午的會談報告發給了胡主任,今天的任務就差不多收尾了。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韓之遙掃了一眼電腦屏幕右下角的時間。
陸陸續續開始有人撤離工位,加班部隊的規模在一點點縮減。
剩下的人雖然看起來並不著急回家,但更有可能是想回也回不了。
【我這邊好了。你好了之後告訴我一聲,我們地下車庫見吧。】
她給淩軒宇發了消息之後,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間。
一整天下來,妝容已略顯斑駁的妝容,她從隨身攜帶的化妝包裏翻出氣墊和散粉,簡單補了補底妝,糊掉的眼線重新勾畫了兩筆。
包裏還有一支唇釉,淩軒宇送的,顏色太艷,不適合日常,一喝水還容易花。只用了兩三次,早知道就不拆封了。
回到辦公室的時候,韓之遙發現淩軒宇已經站在了自己的辦公桌前,正在低頭打量著桌上擺著的那束滿天星。
見他緩緩向花束中央靠近,趕忙喊了一聲,“你怎麽下來了?”
周圍的同事走得差不多了,她沒有特意壓低聲音。
淩軒宇聽到人聲,猛地回過頭來,又低頭看向低處。
韓之遙腳上穿著拖鞋,踩在厚厚的地毯上悄沒聲息的。
“我那邊也結束了,給你打電話沒人接,就下來了。”
“我剛剛去洗手間了,你先下樓去取車吧。”韓之遙走回座位。
淩軒宇沒有動身,在一旁繼續註視著韓之遙將桌上散落的手機、保溫杯、護手霜、濕紙巾等物品一股腦兒全部塞進托特包。
“不用稍微整理一下嗎?亂七八糟的。”他正色道,就像監督孩子收拾書包的家長。
“反正待會兒還要拿出來。”韓之遙甩掉拖鞋,一邊把住桌沿,一邊伸長右腳,彎曲著腳趾勾住了桌子下方的運動鞋。
“你就不能彎腰拿一下?”淩軒宇正準備彎腰去撿另一只運動鞋,卻被韓之遙一把攔住。
“不用了。”她一邊用力踩進沒有解開鞋帶的運動鞋,一邊伸腳去夠另外一只,“你先走,我馬上好。”
“不差這一兩分鐘。”
明明就是為了這一兩分鐘才來樓下的,韓之遙將腳將拖鞋向裏稍微踢了踢。
淩軒宇就是這種性格,多一分鐘都等不及,也絕對不會多耽擱別人一分鐘。
工作上如此,私人生活也是如此。
見韓之遙收拾妥當,淩軒宇才轉過身,在她前面邁開了步子。
他走路也快,韓之遙緊跟著加快了腳步,像一條靈活的鯽魚一般悄然滑過,和零星幾個仍然在奮戰的同事們小聲道了句“我先走啦”。
地下車庫的燈光略顯昏暗,韓之遙有點兒夜盲,在光線不足之處只覺得深一腳淺一腳,走不踏實。一不留神,前方的淩軒宇已經走得影兒都看不到了。
好在她還記得他的車位是76號。
離車位還有一兩米距離時,見到手機屏幕的亮光映在淩軒宇臉上。她走近,輕輕敲了敲車窗,舉起手示意他將車子再往後倒一點兒。
淩軒宇飛快地打完字,將車窗搖下。
“這邊太窄,我擠不進去。”韓之遙又重覆了一遍。
他看了一眼後視鏡的方向,“可以進的,你試試。”
“要不我直接坐後面吧,我就講一會兒,講完就走。”
“你還是坐前面吧,要不然,我得一直扭著脖子聽你講話了。”
“離旁邊的柱子太近了,我怕把車門撞到。”
“不會碰到的。”
質疑淩軒宇的車技大概近乎於當場打他的臉。韓之遙嘆了一口氣,從側邊小心翼翼地一點一點拉開車門。
她先將包丟到了副駕駛座位上,接著將左腿伸了進去,左手攀住座椅頭枕,右手固定住車門,右腳使勁兒一踮,借著地面的反作用力,幾乎是將自己也扔上了車。
結果,剛坐穩,淩軒宇就開始出庫。
“等一下!”經不住韓之遙一聲吼,淩軒宇趕緊踩住了剎車。
“怎麽了?”
柔聲細語沒作用,非惹得她發火才有反應。
“我有話和你說,說完我就走,就停在這兒吧。”
“這麽著急幹嘛?”淩軒宇轉過頭來看向她,“反正已經下班了,找個地方邊吃邊聊吧。”
“耽誤不了你多會兒,最多不超過二十分鐘。”
“你就這麽不想和我吃飯?”
“我現在不餓,吃不下。”
“陪我吃呢?”淩軒宇的口氣漸漸軟了下來。
“我十點之前必須到家。”
“遛狗?”
“嗯。”
“合著圓圓在你心目中,就比我還要重要唄。”
“淩軒宇,我就是要和你說這件事。”韓之遙輕輕喚了一聲,“我們已經分手了,一個月前就分手了。”
沒有接話,車廂內裏的沈默與黑暗令人感到窒息。
空調的冷風正對著韓之遙,吹得她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良久,淩軒宇開口道,“那只是你單方面提起的吧,我們還沒達成合意。”
“你當時不是這麽和我說的。”
“我說什麽了?”淩軒宇揉了揉眉心。
“你說需要一個月的緩沖期,所以我一直沒告訴周圍同事,我倆已經分手了。”
“嗯,”淩軒宇點了點頭,“我想起來了,我是說過這話。”
“一個月的時間已經到了。如果下次再有別人問起,我就打算照實說了。”
“我確實緩沖了,”淩軒宇打開了車載音響,“緩沖之後,我不想分手,怎麽辦?”
韓之遙摸到按鈕,將背景音調小了一些,“關於我先提分手這件事,我向你道歉。但是,其他的承諾,我已經給不了了。”
“韓之遙,你怎麽這麽自私?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對不起。”
從公開戀愛關系到提出分手,不過半年時間。若是說相識,早得多,差不多有五年了。
淩軒宇是她的研究生同學,同一學院,不同班級,她在民商法專業,他在經濟法專業。
“你到底有沒有喜歡過我?”淩軒宇停頓了一下,“說實話就行。”
“喜歡過,但沒有喜歡到死去活來的地步。”
其實,在學校那會兒,除了上大課和學院的集體活動以外,兩個人不過是點頭之交,私下裏並沒有什麽接觸。
韓之遙承認,自己就是一個顏控。之所以對淩軒宇還有點兒印象,主要原因應該就是他長得還挺好看。光從外形來看,是她的菜。
同一屆進天合的大概有七八個,包括他倆。按照慣例,新人入職,學長學姐前輩要組飯局。等他們成了前輩,就接替學長學姐的地位,繼續為下一屆入職的新人組織交流會。
一來二去,同一批入職的幾個人就這樣熟絡起來了。
韓之遙已經過了近十年智者不入愛河的生活。若是沒有心動,壓根兒就不會隨便答應談戀愛。可要說有什麽天雷勾地火的纏綿悱惻,倒也沒有。
只是,到了二十七歲的年紀,想想自己乏善可陳的感情經歷,韓之遙決定久違地再試一試。
“你喜歡過我什麽?”
“長得好看,頭腦聰明,各方面條件都不錯,而且喜歡我。”
“就這些?”
“你可以說我膚淺。”
“說你膚淺不就是在變相貶低我自己嗎?分手的本質大部分都可以歸結為不喜歡吧?我是哪裏讓你討厭了?”
“沒有。”
“撒謊。”
“沒有撒謊。”韓之遙依舊大言不慚。
“你摸著自己的良心說。”
“還是一個人輕松自在,我沒有心思和精力去取悅別人,太累了。下班之後我只想睡覺擼狗,不想出門也不想見人。”
“你覺得你在取悅我?”淩軒宇一下子就抓到了要點。
“兩個人在一起,總歸是要去在意對方的吧。”
“如果你是因為我向你提議了同居那件事,那我收回,向你道歉,好不好?”
* * *
在如今的世代裏,婚前同居早就成了可以搬上臺面說事兒的敞亮話題。對此,韓之遙表示尊重和理解。別人愛怎麽折騰就怎麽折騰,反正跟她沒關系,她也沒意見。
可一個月前,淩軒宇忽然問她能不能搬過去和他一起住。當淩軒宇把這個選項甩到她面前時,韓之遙第一反應就是懷疑他是不是腦子被門夾了,才想了這麽一出。
那天,不知怎的,也許是趕上了ddl的緣故,她當場成了一只炸毛的貓。
“你知不知道我的房子是今年才買的?你讓我搬過去和你住,那我的房貸怎麽辦?”
“你住我那兒,不用你付錢。你這邊的房子可以租出去,你再收租金就行了。你那邊離所裏還挺遠,每天跑來跑去的,也辛苦吧?”
乍一聽,韓之遙似乎不用承擔任何經濟上的損失,還能享受地理上的優越性。但淩軒宇顯然輕看了她在買房這件事上所傾註的心力,竟然提議讓她把自己的房子給租出去,好不容易有了一個容身之所,再去寄居他人籬下,真是豈有此理,不可理喻!
“不行,我哪兒都不去,金窩銀窩都不如自己的狗窩。”
“那如果我搬去你那兒呢?我們可以每天一起上下班。”淩軒宇換了另一種思路。
“那也不行。”
“為什麽?我可以和你平攤房貸。”
“……我不習慣和別人住在一起。”
“你難道從小就是獨居嗎?你不願意搬過來,也不願意我搬過去,那我們談的這是什麽戀愛?”
為了這件事兒,兩個人吵了一架。
冷靜下來之後,韓之遙躺在床上,琢磨了一晚上。
自己以後真的要和一個陌生人同住一個屋檐下嗎?當然,淩軒宇是她男朋友,比陌生人熟悉得多,但也沒有到睡一張床的地步吧?可如果不願意,是不是就證明了自己其實不夠喜歡對方?
淩軒宇大概沒料想到自己的提議竟然讓韓之遙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韓之遙自己也沒想到會因為這個還算正常的提問徹夜難眠。
答案或許顯而易見,但又太過無情。
* * *
坐在車裏,想起那天不歡而散的場景以及後續的冷戰,韓之遙並不想重蹈覆轍。
她打起精神,心平氣和地說,“你不用向我道歉,這不是你的錯,只不過碰到了一個奇怪的我。”
“遙遙,我有時候覺得,你真是一個捂不熱的女人。”
或許的確是這樣,因為聽到這樣的話,韓之遙心情並沒有什麽大的波動,而且淩軒宇並不是第一個這麽說的人。
“嗯,我承認,我可能達不到你期待的樣子。我要說的話已經說完了,安心了。剛好二十分鐘,那我先下車了,你路上小心。”
說完,韓之遙伸手就去開門。
“遙遙,等一下,”淩軒宇的聲音從背後傳來,“你沒有喜歡上別人吧?”
“什麽?”
“你喜歡滿天星嗎?”
“嗯,我最喜歡滿天星。”韓之遙回過頭,盡管看不清淩軒宇的表情,她還是一字一頓回答,“不過,我沒有移情別戀喜歡上別人,也沒有別人挖墻腳,讓我喜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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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人雖然看起來並不著急回家,但更有可能是想回也回不了。
【我這邊好了。你好了之後告訴我一聲,我們地下車庫見吧。】
她給淩軒宇發了消息之後,起身去了一趟洗手間。
一整天下來,妝容已略顯斑駁的妝容,她從隨身攜帶的化妝包裏翻出氣墊和散粉,簡單補了補底妝,糊掉的眼線重新勾畫了兩筆。
包裏還有一支唇釉,淩軒宇送的,顏色太艷,不適合日常,一喝水還容易花。只用了兩三次,早知道就不拆封了。
回到辦公室的時候,韓之遙發現淩軒宇已經站在了自己的辦公桌前,正在低頭打量著桌上擺著的那束滿天星。
見他緩緩向花束中央靠近,趕忙喊了一聲,“你怎麽下來了?”
周圍的同事走得差不多了,她沒有特意壓低聲音。
淩軒宇聽到人聲,猛地回過頭來,又低頭看向低處。
韓之遙腳上穿著拖鞋,踩在厚厚的地毯上悄沒聲息的。
“我那邊也結束了,給你打電話沒人接,就下來了。”
“我剛剛去洗手間了,你先下樓去取車吧。”韓之遙走回座位。
淩軒宇沒有動身,在一旁繼續註視著韓之遙將桌上散落的手機、保溫杯、護手霜、濕紙巾等物品一股腦兒全部塞進托特包。
“不用稍微整理一下嗎?亂七八糟的。”他正色道,就像監督孩子收拾書包的家長。
“反正待會兒還要拿出來。”韓之遙甩掉拖鞋,一邊把住桌沿,一邊伸長右腳,彎曲著腳趾勾住了桌子下方的運動鞋。
“你就不能彎腰拿一下?”淩軒宇正準備彎腰去撿另一只運動鞋,卻被韓之遙一把攔住。
“不用了。”她一邊用力踩進沒有解開鞋帶的運動鞋,一邊伸腳去夠另外一只,“你先走,我馬上好。”
“不差這一兩分鐘。”
明明就是為了這一兩分鐘才來樓下的,韓之遙將腳將拖鞋向裏稍微踢了踢。
淩軒宇就是這種性格,多一分鐘都等不及,也絕對不會多耽擱別人一分鐘。
工作上如此,私人生活也是如此。
見韓之遙收拾妥當,淩軒宇才轉過身,在她前面邁開了步子。
他走路也快,韓之遙緊跟著加快了腳步,像一條靈活的鯽魚一般悄然滑過,和零星幾個仍然在奮戰的同事們小聲道了句“我先走啦”。
地下車庫的燈光略顯昏暗,韓之遙有點兒夜盲,在光線不足之處只覺得深一腳淺一腳,走不踏實。一不留神,前方的淩軒宇已經走得影兒都看不到了。
好在她還記得他的車位是76號。
離車位還有一兩米距離時,見到手機屏幕的亮光映在淩軒宇臉上。她走近,輕輕敲了敲車窗,舉起手示意他將車子再往後倒一點兒。
淩軒宇飛快地打完字,將車窗搖下。
“這邊太窄,我擠不進去。”韓之遙又重覆了一遍。
他看了一眼後視鏡的方向,“可以進的,你試試。”
“要不我直接坐後面吧,我就講一會兒,講完就走。”
“你還是坐前面吧,要不然,我得一直扭著脖子聽你講話了。”
“離旁邊的柱子太近了,我怕把車門撞到。”
“不會碰到的。”
質疑淩軒宇的車技大概近乎於當場打他的臉。韓之遙嘆了一口氣,從側邊小心翼翼地一點一點拉開車門。
她先將包丟到了副駕駛座位上,接著將左腿伸了進去,左手攀住座椅頭枕,右手固定住車門,右腳使勁兒一踮,借著地面的反作用力,幾乎是將自己也扔上了車。
結果,剛坐穩,淩軒宇就開始出庫。
“等一下!”經不住韓之遙一聲吼,淩軒宇趕緊踩住了剎車。
“怎麽了?”
柔聲細語沒作用,非惹得她發火才有反應。
“我有話和你說,說完我就走,就停在這兒吧。”
“這麽著急幹嘛?”淩軒宇轉過頭來看向她,“反正已經下班了,找個地方邊吃邊聊吧。”
“耽誤不了你多會兒,最多不超過二十分鐘。”
“你就這麽不想和我吃飯?”
“我現在不餓,吃不下。”
“陪我吃呢?”淩軒宇的口氣漸漸軟了下來。
“我十點之前必須到家。”
“遛狗?”
“嗯。”
“合著圓圓在你心目中,就比我還要重要唄。”
“淩軒宇,我就是要和你說這件事。”韓之遙輕輕喚了一聲,“我們已經分手了,一個月前就分手了。”
沒有接話,車廂內裏的沈默與黑暗令人感到窒息。
空調的冷風正對著韓之遙,吹得她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良久,淩軒宇開口道,“那只是你單方面提起的吧,我們還沒達成合意。”
“你當時不是這麽和我說的。”
“我說什麽了?”淩軒宇揉了揉眉心。
“你說需要一個月的緩沖期,所以我一直沒告訴周圍同事,我倆已經分手了。”
“嗯,”淩軒宇點了點頭,“我想起來了,我是說過這話。”
“一個月的時間已經到了。如果下次再有別人問起,我就打算照實說了。”
“我確實緩沖了,”淩軒宇打開了車載音響,“緩沖之後,我不想分手,怎麽辦?”
韓之遙摸到按鈕,將背景音調小了一些,“關於我先提分手這件事,我向你道歉。但是,其他的承諾,我已經給不了了。”
“韓之遙,你怎麽這麽自私?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對不起。”
從公開戀愛關系到提出分手,不過半年時間。若是說相識,早得多,差不多有五年了。
淩軒宇是她的研究生同學,同一學院,不同班級,她在民商法專業,他在經濟法專業。
“你到底有沒有喜歡過我?”淩軒宇停頓了一下,“說實話就行。”
“喜歡過,但沒有喜歡到死去活來的地步。”
其實,在學校那會兒,除了上大課和學院的集體活動以外,兩個人不過是點頭之交,私下裏並沒有什麽接觸。
韓之遙承認,自己就是一個顏控。之所以對淩軒宇還有點兒印象,主要原因應該就是他長得還挺好看。光從外形來看,是她的菜。
同一屆進天合的大概有七八個,包括他倆。按照慣例,新人入職,學長學姐前輩要組飯局。等他們成了前輩,就接替學長學姐的地位,繼續為下一屆入職的新人組織交流會。
一來二去,同一批入職的幾個人就這樣熟絡起來了。
韓之遙已經過了近十年智者不入愛河的生活。若是沒有心動,壓根兒就不會隨便答應談戀愛。可要說有什麽天雷勾地火的纏綿悱惻,倒也沒有。
只是,到了二十七歲的年紀,想想自己乏善可陳的感情經歷,韓之遙決定久違地再試一試。
“你喜歡過我什麽?”
“長得好看,頭腦聰明,各方面條件都不錯,而且喜歡我。”
“就這些?”
“你可以說我膚淺。”
“說你膚淺不就是在變相貶低我自己嗎?分手的本質大部分都可以歸結為不喜歡吧?我是哪裏讓你討厭了?”
“沒有。”
“撒謊。”
“沒有撒謊。”韓之遙依舊大言不慚。
“你摸著自己的良心說。”
“還是一個人輕松自在,我沒有心思和精力去取悅別人,太累了。下班之後我只想睡覺擼狗,不想出門也不想見人。”
“你覺得你在取悅我?”淩軒宇一下子就抓到了要點。
“兩個人在一起,總歸是要去在意對方的吧。”
“如果你是因為我向你提議了同居那件事,那我收回,向你道歉,好不好?”
* * *
在如今的世代裏,婚前同居早就成了可以搬上臺面說事兒的敞亮話題。對此,韓之遙表示尊重和理解。別人愛怎麽折騰就怎麽折騰,反正跟她沒關系,她也沒意見。
可一個月前,淩軒宇忽然問她能不能搬過去和他一起住。當淩軒宇把這個選項甩到她面前時,韓之遙第一反應就是懷疑他是不是腦子被門夾了,才想了這麽一出。
那天,不知怎的,也許是趕上了ddl的緣故,她當場成了一只炸毛的貓。
“你知不知道我的房子是今年才買的?你讓我搬過去和你住,那我的房貸怎麽辦?”
“你住我那兒,不用你付錢。你這邊的房子可以租出去,你再收租金就行了。你那邊離所裏還挺遠,每天跑來跑去的,也辛苦吧?”
乍一聽,韓之遙似乎不用承擔任何經濟上的損失,還能享受地理上的優越性。但淩軒宇顯然輕看了她在買房這件事上所傾註的心力,竟然提議讓她把自己的房子給租出去,好不容易有了一個容身之所,再去寄居他人籬下,真是豈有此理,不可理喻!
“不行,我哪兒都不去,金窩銀窩都不如自己的狗窩。”
“那如果我搬去你那兒呢?我們可以每天一起上下班。”淩軒宇換了另一種思路。
“那也不行。”
“為什麽?我可以和你平攤房貸。”
“……我不習慣和別人住在一起。”
“你難道從小就是獨居嗎?你不願意搬過來,也不願意我搬過去,那我們談的這是什麽戀愛?”
為了這件事兒,兩個人吵了一架。
冷靜下來之後,韓之遙躺在床上,琢磨了一晚上。
自己以後真的要和一個陌生人同住一個屋檐下嗎?當然,淩軒宇是她男朋友,比陌生人熟悉得多,但也沒有到睡一張床的地步吧?可如果不願意,是不是就證明了自己其實不夠喜歡對方?
淩軒宇大概沒料想到自己的提議竟然讓韓之遙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韓之遙自己也沒想到會因為這個還算正常的提問徹夜難眠。
答案或許顯而易見,但又太過無情。
* * *
坐在車裏,想起那天不歡而散的場景以及後續的冷戰,韓之遙並不想重蹈覆轍。
她打起精神,心平氣和地說,“你不用向我道歉,這不是你的錯,只不過碰到了一個奇怪的我。”
“遙遙,我有時候覺得,你真是一個捂不熱的女人。”
或許的確是這樣,因為聽到這樣的話,韓之遙心情並沒有什麽大的波動,而且淩軒宇並不是第一個這麽說的人。
“嗯,我承認,我可能達不到你期待的樣子。我要說的話已經說完了,安心了。剛好二十分鐘,那我先下車了,你路上小心。”
說完,韓之遙伸手就去開門。
“遙遙,等一下,”淩軒宇的聲音從背後傳來,“你沒有喜歡上別人吧?”
“什麽?”
“你喜歡滿天星嗎?”
“嗯,我最喜歡滿天星。”韓之遙回過頭,盡管看不清淩軒宇的表情,她還是一字一頓回答,“不過,我沒有移情別戀喜歡上別人,也沒有別人挖墻腳,讓我喜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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